[作者]:安格拉玛,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遗产保护。

(安格拉玛)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历史与人民的记忆,凝结着各民族共同的情感和精神,是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和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资源。贵州省积极探索非遗传承传播的文化价值功能,通过构建非遗叙事场域、突出共享文化符号与打造恒常文化景观,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层面打造了非遗研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空间,为有效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贵州实践。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路径,进一步完善非遗研学的法律保障、发挥传统社区的自治作用并充分调动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从而推动非遗研学高质量发展是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程的时代呼应。
[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非遗研学;文化认同;贵州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1]。以大量“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意味着要多维度、多层次地传承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身份认同和思想认同,进而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价值引导,更是一项文化实践”[2]。当前,在文旅融合和教育改革的背景下,非遗研学逐渐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大众的关注热点。总体而言,自2019年以来,相关研究开始呈现上升趋势。现有研究已从研学旅行的内涵剖析、市场现状、发展困境以及推进策略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入探讨。然而,学者们的观点较为分散,特别是对于非遗研学的共同体价值认识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而非遗研学是将蕴含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以及审美属性的中华文化基因无形地传递给青少年群体的行为。这是进一步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有形的载体、有感的方式、有效的成果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重要文化实践。

(图片来源:榕江发布)
一、非遗研学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耦合性
非遗研学作为一种结合传统游学理念与现代素质教育的新兴教育方式,其核心理念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耦合性。这种耦合性体现在非遗传承传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手段,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媒介。
(一)非遗研学的育人理念
“游学”二字见于《史记·春申君列传》。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游学概念的是先秦诸子百家,古代游学标志性人物孔子扭转了当时“学在官府”的传统,杏坛设教、带领众多弟子周游列国、拜访名师、游说诸侯、研学求道,成为我国游学第一人。以此为帜,研学旅行在我国发展数千年。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提出“修学旅行”的教育观念,提倡教育应走出校园,格物致知,通过切身感受、经历获取科学知识与探究能力,开了近代修学旅行的先河。现代研学旅行正是在此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游学、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等教育理念与人文精神,是新时期提倡素质教育的新内容和新方式,同时也是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新兴业态。
非遗研学产生的基础在于二者兼具实践性与教育性。“研学旅行和非遗传承虽然是两个相对独立系统,但是内部可以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文化传承与文化育人方面可以构建一个双向的耦合体系”[3]。通过非遗研学活动,研学者亲身体验传统手工艺、民俗表演、节庆习俗等富含深厚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的实践项目,在动手制作和互动交流中,深刻感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理解各民族文化的独特价值与共同繁荣的重要性。这种跨文化的理解和尊重,“有助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下各民族间的情感链接”[4]。因此,非遗研学不仅是文化传承与教育创新的有效结合,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它以一种生动、直观的方式,让青少年乃至全社会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丰富内涵。
(二)非遗传承传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各民族互鉴、互通、互融的共同体,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根基。这种底蕴和根基深植于各民族的生产生活中,蕴含着丰富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在各民族间的日常交往交流交融中进行文化的流动,是中华文化认同形成的关键要素。
1.非遗传承传播是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有效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认同是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深层次认同的关键,是巩固和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根本目标。在非遗传承传播过程中,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蕴含着个体对特定文化或文化社群的一种深切的归属感,是群体成员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共同创造的物质文化成果及精神文化构想的正面认知与接纳。非遗传承传播不仅是文化持有者对共享文化经验的积极确认,还涉及将心理上原本视为外在的“他者文化”逐渐内化,转变为“自我文化”认同的社群构建机制,从而强化了个体在文化共同体中的身份认同。另一方面,在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与向心力。非遗传承传播意味着主体从个体“我”向集体“我们”的深刻转变,更蕴含了叙事主题由单一“我的经历”向共享“我们的叙事”的广泛扩布。
2.非遗传承传播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相连。我国自古以来便拥有悠久的爱国主义教育传统,这一传统不仅体现在内容上的广博多元,还展现在形式上的丰富多彩。爱国主义更是我国宪法和党章中的重要条款,并分散在200余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中。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出台,以良法善治深化了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该法强调,青少年时期作为人生观与价值体系构建的核心阶段,是个体对世界的认知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尤为适宜于深耕厚植爱国主义情感。因此,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这将是新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文化自信、民族精神以及匠心传承的精髓,特别是其中蕴含的善良风俗本身就是爱国主义思想的生动体现。通过深入挖掘和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层内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可以有效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思想态度和价值观念,进而增强他们的民族认同感。
3.非遗传承传播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媒介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的形成源于多民族间的持续交往交流交融,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这一共同体的核心要素,以其独特的交流方式加深了各民族间的情感联系,成为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媒介。一方面,各民族在非遗的传承与实践中形成了共同的价值理念。这些理念以多重方式展现,为民众的生活和心灵世界提供了丰富的滋养。同时非遗的流动也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丰富的话语契机,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理解、欣赏与借鉴,从而营造了“民族互嵌”的社会和谐氛围,打牢了民众内心深处的共同体信念根基。另一方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为非遗的知识生产、保护及传承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与动力。非遗的传承传播所带来的更多感官刺激鼓励各族人民跨越民族和文化的界限,减少彼此间的文化偏见、障碍、隔阂与“刻板印象”。这使得各民族同胞如同石榴籽般紧密相连,形成了坚不可摧的凝聚力,构建了共生共荣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内蒙古达斡尔民族博物馆组织学生体验“围鹿棋”非遗活动
(图片来源:莫旗文化和旅游局)
二、有形: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非遗研学文化空间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有形”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深层次且抽象概念的实践转化,旨在将其从意识领域的构想转变为公众可直观感知、亲身体验的实体形态。在这一转化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文化价值与表现形式,成为承载与传递这一共同体概念的理想媒介与资源。
(一)空间维度:构建共享的叙事场域
文化空间具有场域意象。在布迪厄的理论中,“场域(field)”被定义为由社会关系构成的结构性空间,是以人、事、物为载体参与社会活动的主要实践场所。在该实践场所中,由于外来者不受所属民族和特定文化展示的时空所限,反而对多元文化充满好奇和体验欲望。因此在外来者的反复探寻下,该场域中的当地民众开始自觉展示本族文化,而外来者也会尝试参与他族文化活动,从而呈现出不同民族文化自然交互的日常场景。2014年,在“企业包县”扶贫政策的支持下,万达集团基于贵州省丹寨县本身的民族文化特色,打造了全新的文化展示综合体——万达非遗小镇,小镇着力于吸收容纳丹寨县及周边地区各具特色的非遗项目和身怀绝技的非遗传承人,将其有选择地移植进入小镇中,并提取出了具有丹寨代表性的文化符号,打造了尤公、苗年、鼓楼、锦鸡四个主题文化广场,构建起了丹寨独特的民俗文化场域。该场域所包含的自然环境、村落景观、生活习俗、饮食习惯、人生礼仪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串联起了外来者与当地文化景观中的人文互动,构建起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建共享型密切民族关系,同时共同体意识即在这种互动中不断地得以建构。
(二)表征维度:突出共有的文化符号
文化符号作为人类文明创造的视觉形象,蕴含着强大的精神力量,以此塑造人的心理意识,影响人的行为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文化标志,在其持续传承与演进过程中构筑了一个跨越民族与地域界限的多元文化共同体,其核心聚焦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续。这一共同体不仅涵盖了多元的共建活动,还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烙印,展现了文化认同与社会凝聚的强大力量。丹寨是一个以苗族为主,水、侗、汉等多民族共居的地区,和谐互嵌的多元民族共同塑造了丹寨丰富多彩的文化符号,也赋予了丹寨“最后的鸟图腾部落”“中国非遗之乡”的美称。丹寨境内有多个苗族支系,其服饰更是达8种之多。蜡染、芦笙、鸟笼、花带、古法造纸等民族手工艺名扬海内外。拥有苗族贾理、芦笙音乐、苗年、苗族服饰、苗族芦笙舞、苗族蜡染技艺、皮纸制作技艺等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鸟笼制作技艺等10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苗族芦笙送葬习俗等17项州级和苗族古歌等百余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并拥有7位国家级、10位省级、14位州级以及299位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丹寨丰富的非遗资源是民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实践,更是古老的生存智慧与勤劳勇敢的民族品质的体现,是丹寨共享的典型文化符号。这种共享的文化符号既是建构人与人之间主体性精神的重要桥梁,也是唤醒社群成员的个体情感,使他们产生彼此间的身份、情感和文化的认同,进而形成文化共同体的关键要素。
(三)实践维度:打造恒常的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作为时间维度上文化传承的连续展现与空间层面上文化多样性的具象化,深刻彰显了地域文化的辨识性特征。文化景观形态不仅突出了文化的地域性烙印,还使其能够通过象征性符号在景观中得到深刻诠释与解读。丹寨的文化景观是基于当地自然与人文生境所建构起来的,包含着丰富的丹寨非遗元素。一方面,丹寨通过开展“非遗周”,组织“民族服饰长街秀”“芦笙舞展演”“春耕大典”等特定周期性民俗活动,构建丹寨恒常的文化景观。在该文化景观系统中,外来者通过以“具身化”的身体在场和身体律动行为大量地获取文化符号,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消解地方传统文化边界,形成对丹寨整体的文化记忆。另一方面,丹寨通过打造互动性仪式,打破文化壁垒。例如在丹寨春播仪式中,当地民众通过分发“迎春帖”“梦想桩”和苗族贾理带领游客举行“感恩春天”仪式等活动,让外来者与当地的文化景观产生了互动性关系,形成了短暂的文化共同体。在此过程中,外来者既是文化凝视者和消费者也是文化景观的再生产者。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卡拉银匠村,广西研学团学习非遗竹条编织体验
(图片来源:黔东南微报)
三、有感:非遗研学助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贵州实践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有感”是指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抽象理论框架具体化为可触可感的实践行动,从而使之转化为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真切体验与深刻理解的文化实践形式。丹寨县隶属贵州省黔东南州,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9.69%,其中苗族占总人口数79%,水族占总人口数7.51%。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让丹寨县成为天然的非遗展演场域,从认知-情感-行为三个维度形成了贵州非遗研学助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有感”实践。
(一)认知层面:通过传统文化形成文化认同
认知,作为个体对外部世界所形成的主观心理表征,是个体对客观存在的一种内在映射与理解过程。从认知维度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髓在于我国各族人民如何共同塑造并领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此意识通过多元而深刻的载体得以体现,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历史转折点的事件记忆、标志性人物或场景的典型形象塑造、共通的语言文字体系、富含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以及世代传承的传统习俗等。这些元素相互交织共同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层次与深刻内涵,体现了高度的文化认同与集体归属感。在非遗研学中研学者即可通过传承人的身体行为和语言表述,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不同民族的生活世界,透过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表征更好地增强彼此的文化认知,从而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和外延。以丹寨县的苗族蜡染研学项目为例加以说明。
苗族虽无语言文字,但一代代流传下来的蜡染图案,记载了苗族的历史与未来。2006年,丹寨苗族蜡染技艺被纳入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丹寨县排莫村以蜡染技艺闻名,是丹寨蜡染艺术保存最为完整的地方之一。在排莫村及其周边数十里的范围内,女性普遍掌握蜡染技艺,每个村寨都拥有技艺精湛的蜡染能手,且家家户户均珍藏有蜡染艺术品。蜡染技艺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王阿勇就是排莫村人,曾被邀访美国,其蜡染作品收藏于美国白宫,被时任美国总统里根称为“东方第一染”。据此,排莫村作为苗族蜡染的发源地成了丹寨重要的蜡染研学基地。
在苗族蜡染技艺的研学过程中,虽然技艺的学习占据重要地位,但最核心的目标是使研学者能够深刻领悟苗族文化的内在精髓。这种文化精髓恰恰深藏于那些生动逼真的图像符号之中。因此,每当在研学者观察画娘绘制蝴蝶图案时,当地的非遗传承人就会讲起“蝴蝶妈妈”的神话故事。在苗族古歌中“老妈妈”便象征着苗族氏族社会的起源——蝴蝶。正是基于这样的象征,苗族先民在历史的长河中围绕蝴蝶妈妈建构了自己的信仰体系。由于苗族没有文字,这一关于氏族起源的蝴蝶图腾便通过一代代绣娘的精湛技艺呈现在每一位苗族女性的服饰之上。随着非遗研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学者走进丹寨,听苗族故事、穿苗族衣服、唱苗族古歌,这只蕴含着中华民族最原始的哲学智慧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刻理念的蝴蝶妈妈,正随着一块块苗族蜡染作品飞向更广阔的世界。凭借这些充满民族民间特色的叙事类型和表达方式,更多的传统文化正在悄然无声地渗透并深刻影响研学者的认知世界,进一步丰富和多元化其文化视野。这一趋势对于深入理解中华民族文化多元一体、多民族历史悠久的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情感层面:通过情感共鸣加强文化认同
情感,作为人类进行社会活动不可或缺的内在动力,是凝聚群体观的重要黏合剂。“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本质应该表现为归属感、获得感、自豪感、幸福感等一系列积极的情绪体验”[5]。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非遗研学通过沉浸式体验和互动式参与来激发个体的情感共鸣。这种共鸣构建起了跨越时空的情感桥梁,使研学者与传承人、传承项目紧密相连。比如丹寨县的古法造纸技艺研学项目更具说服力。
位于丹寨县以北约40公里的石桥村,是一个以古法造纸闻名遐迩的苗族村寨,当地村民从事造纸业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2006年,石桥皮纸制作技艺被正式列入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现今,石桥造纸技艺的传承人承袭古老技术,巧妙融入苗族文化元素,形成了既包含造纸工序学习,又符合现代审美需求的“花草纸”制作等非遗研学项目。目前石桥村拥有2位国家级皮纸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古法造纸研学基地共有6家。
石桥村造纸技艺的悠久传承深刻根植于其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之中。石桥村所拥有的穿洞与大岩脚两大岩洞,凭借其得天独厚的优越水资源自古以来便成为支撑该村沿袭古老造纸技艺的核心场所。该场所不仅是青年群体系统学习并认知古老造纸技艺的知识空间;同时也是一个通过文化行为激发个体身份认同与文化归属的情感共鸣空间;此外,它还是实践古法造纸技艺的地域空间场所。在古法造纸技艺研学中,当研学者置身石桥村的大岩脚时,石壁上的蔡伦画像、缓缓流淌的山泉、源于在地植物的纸浆……营造出了特有的文化氛围,使石桥的天然造纸厂成为“非遗”与“人”之间的交流媒介。可见,非遗研学既是一种对传统文化的学习更是参与行为仪式的形式,通过周期性的再现与互动性的展示,它营造出一个强有力的文化氛围,从而触发外部群体与内部成员的情感共鸣,形成彼此间的文化联结。
(三)行为纬度:通过身体规训深化文化认同
人类的身体体验是在预设的大文化背景之下发生的,具体表现为文化的具身性与知识性。一方面,身体体验是通过特定的行为模式,在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的互动中,形成显性知识与隐性文化的传递。另一方面,通过身体行为传递的知识具有鲜明的地方性与异质性,并能够通过意识的能动作用驱动产生新的文化行为。丹寨县的卡拉鸟笼制作技艺研学项目就很有特色。
苗族自古拥有养鸟、斗鸟的习俗,每逢大型节日斗鸟的场面之大、观者之众,世所罕见。卡拉村是距离丹寨县3公里的苗族村寨,其村民手工编织鸟笼技艺已有近400年的悠久历史。该村共计171户人家,125户从事竹编工艺,每年生产超过10万只鸟笼,是当地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2007年,卡拉鸟笼制作工艺也被评为贵州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成为丹寨县非遗研学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卡拉村目前鸟笼制作产业主要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一方面,通过成立“丹寨县民族工艺鸟笼厂”将全村个体手工制作鸟笼收集再统一出售。另一方面,个体手工者在完成基础订单的同时,各自或搭伴成立不同规模的非遗研学工作坊。
依据布迪厄的理论框架,知识范畴涵盖了能够超越个体躯体限制而独立传播的形态(诸如文字记载),以及需经由身心的深度参与、内化为个体能力结构的“具身知识”。其中,以身体技艺为基石并直观展现其精髓的鸟笼制作技艺无疑归属为后一类别,它深刻体现了知识如何通过身体实践的累积与内化得以传承。卡拉鸟笼的制作需要经过拉制笼丝-加工笼圈-装笼丝-装笼门加工笼抓钩-涂漆等工序,每一道工序都是以言传身教为基本前提,兼具传统和个人身体经验。在此过程中,传承人自身对鸟笼技艺的掌握是对研学者实施具身教学的前提。传承人凭借对鸟笼制作技艺知识掌握,以教学者的身份对研学者实施全面而深入的身心引导与规范。在鸟笼制作技艺研学过程中,研学者通常为10~20人不等,在有限空间内传承人会通过“统一讲解+个别指导”的方式,确保每一位研学者尽可能地完成体验的全过程。在此双向互动中,研学者借助复杂而深刻的具身体验逐步构建起与传承人之间的情感纽带。并在互动过程中将这种基于感官共鸣的情感交流升华,转化为对地方文化深刻而独特的认同感,从而巩固了文化的传承与认同基础。

云南省腾冲市朝阳村倪家堡,“腾宣”特色研学馆传承人正展示千年宣纸制作法
(图片来源:开屏新闻)
四、有效:推动非遗研学的高质量发展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有效”系指通过实践活动能够实现既定的目标。换言之,在评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实践成果时,需依托一系列具体成果作为衡量标准以此具象化其实际效果。随着我国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逐步成为评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成效的指标之一。
(一)总结经验:贵州非遗研学发展的经验与挑战
贵州省丹寨县依托其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日渐便利的交通条件,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成功吸引了如万达集团等知名企业入驻,为丹寨文旅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丹寨已经发展出了古法造纸技艺、苗族蜡染、卡拉鸟笼制作技艺三种较为成熟的非遗研学项目,并形成了以学校为中心、以企业为中心、校企合作等多种非遗研学模式。此外,丹寨还积极吸引外地优秀企业家投资合作,鼓励当地妇女利用传统手工艺技能创造经济价值。同时还培养了一批本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他们不仅掌握了精湛的非遗技艺,还具备丰富的地方性知识,为丹寨非遗的整体性传承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丹寨非遗研学发展的成功,首要归功于政策的有效支撑。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万达小镇作为精准扶贫项目落户丹寨县,不仅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民族旅游业的发展,也为丹寨非遗研学的兴起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其次,丹寨非遗研学的推进得益于众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引领与参与。他们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具有可行性的非遗研学产业的构建,此举不仅显著促进了当地民众的增收与就业,更为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深远意义。最后,丹寨非遗研学的发展亦得益于研学企业的蓬勃发展。近年来,诸多教育企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逐步转向素质教育领域。他们致力于深入挖掘具有研学价值的非遗研学线路,并持续优化教学与管理。这些企业完成自身发展转向的同时,也为丹寨非遗研学的不断进步注入了强大动力。
当前,丹寨非遗研学市场已初具规模,且呈现出积极的发展趋势。丹寨非遗研学的兴起与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但如何在法治的框架下推动非遗研学的持久稳健发展才是该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展望未来:探索非遗研学发展的完善路径
1.宏观层面:强化非遗研学发展的法治保障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非遗研学发展的根本性保障。除了依靠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倡导与管理外,国家立法机关还需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非遗研学行业,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当前我国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注重平衡各方利益,确保非遗研学活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法律位阶,以增强现行规定的权威性与约束力。近年来,非遗研学主要受到倡导性政策文件的关注,这些文件着重强调了非遗研学的重要性,指出要大力发展非遗研学行业。然而,随着近十年的发展,我国研学行业已经从初始的认识阶段迈向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现行的政策法规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发展步调。特别是随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逐步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双减”等政策的出台,非遗研学的社会价值日益凸显。为提升全社会对非遗研学的价值认知,增强相关政策法规的权威性显得尤为关键,这将是非遗研学发展并实现其最终反哺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作为被宪法赋予法规制定权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可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发展非遗研学的自治条例,对本地非遗研学的基地选取与评估、非遗传承人的奖励与惩罚、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当地文旅部门的职责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进而更好地发挥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协同价值,促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与衔接,引导全社会形成对地方文化的广泛认同,从而为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中观层面:发挥传统社区的自治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一定的空间场域。对于非遗的生殖场域——传统社区,它是当地群众长期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群众日常生活、思想交流、社会交往的重要载体,在其物质属性的表面映射着一定具象化的非物质属性。因此,在发挥非遗研学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时,传统社区的空间场域营造价值是不可忽略的,其中社区群众的广泛参与更是至关重要。
在非遗生产性保护理念中,非遗所产生的价值惠及社区整体,建立非遗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便逐渐被学界关注。当前,得益于民族旅游业的发展,我国一些地区因地制宜地建立了诸如“公司+农户”“工分制”“奖励制”“分成制”“集体所有制”“家屋为本管理制”等各具特色的非遗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这些制度在承认文化为传统社区共有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社区个体的文化创造力,致力于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的良性循环。因此,非遗研学的发展应当借鉴这些制度的优良传统,并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这一机制涵盖了权利保障、利益表达、利益分配、信息反馈及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作为主导机构,传统社区的公权力机关对遗产利益相关者的激励行为及其引发的多元公众参与行为拥有最终管理权。因此,公权力机关应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倾听社区群众关于当地非遗研学发展的合理诉求。如研学基地的建设、非遗传承人的参与、配套设施的优化以及相关文化产业的推动等。只有充分发挥传统社区的自治权力,保障社区群众的遗产权利,才是实现非遗研学在地化的长久之治。
3.微观层面:激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积极性
非遗的活态性要求其传承过程必须以人为核心载体。同样地,非遗传承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过程中,其关键因素也在于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基石在于其承载者,特别是那些被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的个体,他们在非遗的传播与发展中担当着先导角色,引领并推动着非遗的代际传递与活态保护。因此,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有效参与,便是决定非遗研学能够完全发挥其社会多重价值的核心因素。一方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是其被赋予“代表性传承人”身份的权利与义务。这种身份权利源自传承人拥有传统知识、掌握核心技艺、经历传承关系、接受身体规训等,是国家通过赋权的方式给予的肯定。而履行义务的要求,便是希望代表性传承人能够将自身的本领反馈于社会,使我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绵延不绝,形成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另一方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非遗研学的全过程,是研学者作为文化学习者与消费者的权利。在非遗研学实践中,非遗显性知识的传递与隐性知识的领悟都离不开非遗研学导师的保障。因此,进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代表性传承人应积极开展非遗研学在内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鼓励及评估机制,例如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非遗研学活动、参加非遗研学导师培训等情况,综合纳入年度评估机制中,酌情给予加分或奖励,以此提高代表性传承人的参与积极性,确保非遗研学活动在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更大的社会效能。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的民族文化展示馆,工作人员带领研学团体验朝鲜族民俗文化
(图片来源:人民网)
五、结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深远的理论课题,其涉及范围广泛,但核心在于文化认同的建构。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需从认知、情感及行为三个维度出发,激发各族人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此过程中,应秉持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态度,推动不同文化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而搭建起一座连接各民族的共同体精神桥梁,确保各民族在相互理解和尊重中共同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方向前行。
作为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成果,贵州省丹寨县非遗研学之发展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传统社区主导的传承传播方式,在各民族交流互动过程中,不断深化对“四个认同”的理解,内化“四个与共”的理念,进而巩固并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这为我们提供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动促进共同体成员间的文化认同,进而凝聚共同体成员的思想,实现共同体建设的贵州示范。因此,完善非遗研学的发展路径,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铸牢价值,这是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形”入“感”,有“效”跃迁,逐步走向更加“有形、有感、有效”境界的有效实践路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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