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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主持人语】王晨阳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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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策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体验设施体系


主持人简介

王晨阳,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党委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针对非遗的传播,该文件还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统筹建设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以下简称“非遗馆”)的要求。近年来,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非遗馆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除中国非遗馆落成运行外,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川、贵州、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多个省、自治区已建成省级非遗馆,各地还陆续建成了一批以传承体验各类非遗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专题馆。“十四五”期间,各地非遗馆立足资源特色,推出了许多有主题、有特色、有人气的展览和教育培训活动,在设施建设、场馆运营、业务框架和媒体传播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逐渐成为非遗传播和传承的主要阵地,也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规定了非遗馆的职能,并将其安排在非遗传承的相关章节中,提出“国家建立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集传承、展示、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国家设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等要求,为下一步以非遗馆为枢纽和支撑,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内容丰富、机制健全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体现了国家加强非遗保护阵地建设的战略部署。

“社会制度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决定了社会制度的矛盾运动。”非遗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对博物馆、文化馆功能进行模仿性同构的基础上,不断实践探索,即将迎来制度性的职能定位。从传播平台到传承阵地,从公共性的传播工作到专业性的传承职能,非遗馆相关制度的变迁和创新,是中国特色非遗保护制度的又一次丰富,是20年来全社会非遗保护实践成果的具体体现,是社区群体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的自觉选择,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切实举措。

当前,我国非遗馆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尤其是与新时代非遗传承和弘扬的需求相比,亟须不断拓宽和延展空间形态、传承渠道、展览方式和体验形式,并在征藏体系建设、设施体系建设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形成合力。

非遗馆建设必须敢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满足并创造更多新的社会需求,才能真正承担起制度赋予的职责使命。中国非遗馆肩负着通过非遗展示中国形象,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的国家使命,同时又在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中承担着凝聚共识、汇集资源、示范服务,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融入当代生活的重要任务。中国非遗馆开馆3年多来,不断实践探索,举办了几十个展览,组织了几千场社会教育和传承体验活动,入馆人次达300多万,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认可。本期专题选取了中国非遗馆从事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撰写的两篇文章,分别从非遗馆展览内容建设和社会服务创新这两个角度进行探讨,文章从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出发,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尝试对非遗馆业务工作实践进行总结和提炼。

通过实践验证的制度,将成为非遗保护工作长期发展的动力和保障,而在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将为中国非遗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形成提供实实在在的助力。我们希望能以此抛砖引玉,吸引更多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关注非遗馆等非遗传承体验设施的发展实践,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推进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的规范性建设,也为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非遗保护制度夯实学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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