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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灯(绥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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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民谚:绥阳县蒲场镇街上有“两条龙”,即火龙和水龙,一千多年历史。

据史料记载,一千多年前,蒲场镇这个地方叫老蒲场、蒲老场,蒲过去写作“濮”,即濮人之意,原来蒲老场这个地方的人是濮人的后裔。

相传,有一年春节正月十三这天晚上,街上突然出现一个浑身像烧着火的怪物,从上街一直跳到下街,从正月十三跳到正月十五,人们就把这个怪物叫“火龙”。自从那年“火龙”出现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蒲场这个地方就格外街市繁荣、人丁兴旺,站在高处看,蒲场老街就像一条龙身。于是,人们便在每年的春节正月十三至十五三天玩火龙过大年。

蒲老场坐落在螺江河畔,濮人善水,除了每年正月十三到正月十五玩火龙外,自古便有玩水龙的习俗。最先是每年农历端午节(五月初五初六两天),濮人中的青年男女跳进螺江河中,嬉戏泼水,调情娱爱,小伙或姑娘看上对方,便使劲将对方按在水中泼水,可用双手掌捧水泼或用竹筒舀水泼,后来逐渐演变为从河中泼水到举着水龙在街上泼水。无论是河中泼水,还是街上泼水龙,代表着当地濮人(后为汉人)向往自由生活、美好爱情。

于是,每年的春节正月十三至十五日玩火龙,端午节玩水龙的习俗延续、传承到了今天。通过这两种古老方式,祈祷消灾禳祸、人丁兴旺、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

绥阳蒲场春节玩火龙、端午节玩水龙习俗,一千多年历史,以社会(群体)传承、民间自发组织为主,每年由蒲场镇上街、中街、下街8人至16人龙灯会首轮流负责举办、组织开展玩火龙和水龙活动。

正式玩火龙和水龙前,要事先进行排街和“化缘”。

玩火龙时,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腊月三十白天,利用赶场天,由每年的8人至16人龙灯会首(可为男人也可为女人)举着火龙边走边舞、敲锣打鼓,上街排街,去挨家挨户和政府单位拜年“化缘”,然后在被“化缘”的人家户或政府单位门楣上贴上红对联挂上红灯笼,收取“化缘”费。玩水龙时,同样要排街和“化缘”。端午节前三天,龙灯会首上街去到每家每户和政府单位门前玩龙舞狮,送3个粽子、挂艾草和菖蒲,收取“化缘”费。“化缘”的钱用于火龙水龙整个活动的开支。

绥阳蒲场火龙、水龙男人女人都可玩舞。水龙又分两条,一条男人玩的12人,其中逗宝即逗龙的一人;一条是女人玩的9人,逗宝一人,10人。共计20余人。

一条火龙和水龙有十余节,由龙头、龙身、龙尾和逗宝组成。春节玩火龙和端午节玩水龙时,一个人举逗宝挑逗龙,龙为一人执一节紧跟逗宝,龙头领舞,其余跟舞。龙头、龙身、龙尾和逗宝必须相互照应,配合协调,应变自如,方能完成整个舞龙程式、表演流程。

玩火龙和水龙时,龙从上街一直玩到下街,从每家门前经过时,人们便将事先准备好的火龙花(滚烫的铁水)和水,对着玩火龙和玩水龙的男人女人身上使劲浇、拼命泼,火龙花浇得越展劲、水花泼得越展劲,玩龙人龙玩得也就越展劲,看热闹的群众跟着龙追,火龙花、水花飞溅,满天飞舞,龙欢、人欢,甚是壮观。

不论是玩火龙还是玩水龙,都是民间高难技能展示,体现了当地群众对生活的美好向往、追求和不惧艰难险阻,敢于拼搏、创造、创新的不畏精神。

绥阳蒲场玩火龙和玩水龙,由原“濮人”的祭火、祭水仪式,逐渐演变为今天的汉人春节玩火龙及端午节玩水龙的民间习俗活动,形成于秦汉时期,是春节、端午节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历史渊薮,文脉昌盛,璀璨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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