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项目目录 » 国家级项目 » 第四批国遗
苗族芦笙舞(普安县)
阅读:0次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普安县龙吟镇、白沙乡等“蒙洒”苗人村寨是苗族“惹捱德亘”(芦笙棒舞)的核心留存地,但在北盘江流域的其他“蒙洒”苗人村寨里,亦有存在。

芦笙棒舞是“蒙洒”苗人在其丧葬仪式中送灵娱神的神性舞蹈。由十余人或数十人分别吹着芦笙、舞着木棍,在皮鼓鼓点和芦笙音乐的伴奏下舞蹈。舞蹈动作粗犷有力,步法可概括为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

整个乐舞分四个部分:绞谷(亘子鼓),即吹芦笙“请灵”“迎客”;索亘(昌子飘),即狩猎;高桩德亘(洪格亘),即跳芦笙舞,由三捶鼓、四捶鼓、六捶鼓3个部分组成;嘞干赤,即吹响芦笙挥舞木棒护送亡灵上路。传统动作有“巧喝酒”“蚯蚓滚沙”“滚山珠”“过门坎”“猴子上树”“叠罗汉”“牛打架”“斗鸡”等。

芦笙棒舞的主要特征为:男性舞蹈,高度依存于民俗,具有娱神、娱人的双重性,具有民族历史文化、民俗、民族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研究价值。

201411月11日,苗族芦笙舞普安县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