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安排,巡察组自2023年9月5日至10月13日对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监督检查“四个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建设,履行责任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新时代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来访接待室、举报电话、邮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意见箱:放置于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楼复印室;
(二)来访接待室: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8室;
(三)举报电话:0851-8661896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举报邮箱:gzswhhlytxcb@163.com;
(五)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二期N1栋省文化和旅游厅308室巡察办转巡察组收;
根据巡察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上述被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