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暨保护工作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制表单位: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专业
现任职务
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
任职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职单位
联系
电话
电子信箱
QQ号码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培训经历
主要成果
(所获奖励荣誉、代表性著作等)
备注
说明:此表将作为培训学员档案保存,请认真填写。请在“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将此表的电子版下载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信箱:21790077@qq.com。纸质文件(含相片)在离会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