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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贵州画报》宣传稿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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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贵州画报》宣传稿件的函

各市(州)文广局:

为加强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宣传、普及、推广力度,贵州省文化厅与贵州画报社协议合作,由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项目稿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贵州画报》刊发,每期5至7项。为确保编辑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州)文广局落实项目保护单位报送有关项目稿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稿件范围

贵州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二、稿件内容要求

1、每个项目用500字左右,把基本内容说明清楚,简要概括其特征及价值意义。

2、每个项目提供8张左右不同角度反映项目的照片,且尽可能选择清晰照片,分辨率300像素以上,长边在4000像素左右。

3、稿件署名撰稿人或整理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以便后期邮寄刊物和稿费(部分稿件还将在《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刊发)。

4、每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分别包含文字稿件和相关照片,图片要作简单命名说明。切勿把图片放在文章中,以免失真。有多个项目的县(市、区),建立多级文件夹打包报送。

三、报送稿件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砂砂(《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编辑)

2、报送时间: 12月10日前

3、报送邮箱:1039886045@qq.com

4、联系电话:0851—5566903(办公电话)

15285124969(手机)

附:贵州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附件:贵州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doc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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