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2014年省文化厅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对全省申报的324个项目,根据其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11月4日,专家委员会将推荐名单提交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最终确定121项(140处)作为第四批省级名录。其中新增项目76项(78处),扩展项目45项(62处)。按照相关规定,现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
附件:第四批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录推荐项目公示名单.doc
贵州省文化厅
2014年12月1日